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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产品质量分级的实施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公告

详细信息

  1.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产品质量分级的实施意见(征求意见稿).docx

  一、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(网址:),通过首页“互动”栏目中的■◆★★“征集调查◆■◆■”提出意见。

  二、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★◆◆★◆:邮件主题请注明“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产品质量分级的实施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反馈意见■■■◆◆”字样★◆◆★。

  三、信函寄至◆◆★◆: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,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,邮编100088。请在信封注明★★“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产品质量分级的实施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反馈意见”字样◆◆■★。

  2◆■★★.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产品质量分级的实施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起草说明◆■■◆◆.wps

  为贯彻落实中央◆◆★、国务院《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》《质量强国建设纲要》关于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分级制度的决策部署,市场监管总局在前期试点、专题调研的基础上,起草形成了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产品质量分级的实施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26日。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: